清律投诉操作指引
2022-01-05
清律
清律是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各地办事机构之整体总称。为保持初心与价值观的稳定,始终贯彻清律宗旨,特制订本投诉指引。

1 、投诉处理机构

1.1   投诉事宜由清律首席合伙人根据《清律章程》6.2.1条之授权作出处理决定,除非清律管理合伙人会有相反意见。

1.2   如被投诉人为清律首席合伙人本人或其业务团队成员,则由清律管理合伙人会作出处理决定。

2 、投诉受理范围

2.1   清律成员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主管机构规章和行业执业规范的行为。为免疑义,投诉人向清律内设机构投诉并不意味着排除其向监管机构、司法机关或行业组织提出相关主张的权利。

2.2   清律成员行为不涉及2.1条所述,但涉嫌违反职业伦理或一般社会公众对律师职业品行之合理期待的。

2.3   清律成员行为不涉及2.1、2.2条所述,但涉嫌违反清律宗旨及文化理念的。

2.4 为免疑义,本条所述投诉,既包括来自社会公众的投诉,亦包括来自清律自身成员的投诉。

3  、投诉渠道:Complain-TLP@tsinglaw.com 为清律专设接受投诉邮箱。

4 、投诉处理期限:在收到投诉邮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初步回复,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邮件回复投诉人处理结果。

5 、本指引自2022年1月5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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